周静同志主持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公证处;
刘永同志负责党建、工会、大调解中心、人民调解、依法行政、关工委、信访工作,牵头法治、平安创建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基层司法所、大调解中心,协助分管办公室;
杨文蛟同志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高明芳同志负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分管法制宣传科、法律援助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