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调办字[2010] 3号
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重大矛盾纠纷
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处中心、各基层调解组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即将隆重召开,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时期全县的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县维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专项排查化解活动。为确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现将此次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力抓好排查工作。
即将开展的此次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对保证全国两会的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开发区)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调处中心、各基层调解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维护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真排查本镇、本区域、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排查的时间安排:2010年3月1日---2010年3月31日;
三、排查的范围:
1、因土地征用、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讨要工资工程款、土地承包经营、医患之间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3、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有可能违法或重新犯罪发生的社会隐患;
4、有可能激化的多发性和突发性个体事件和群体性案件;
5、有可能进京或进省市县上访的矛盾纠纷。
四、排查的措施:
1、组织镇(开发区)、村(社区)、村民小组(楼栋)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2、对重点地区、重点人、重点问题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处置预案和处理方案,坚决防止因来访处置不当或不及时而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3、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社会稳定、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有利于“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的法治氛围。
4、强化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矫正对象的管控措施和教育帮教措施,特别是对重点对象要措施到位、严加防控;
5、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有关拖欠工资、拆迁补偿、土地征用、下岗失业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排查实行日报制,发现有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需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和县调解办书面报告,没有发现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本次专项排查结束后,请将调处成功的典型案例简要总结并及时上报县调解办。
联系人:蔡伟 刘海军 电话:57429757
电子邮件:935332016@qq.com
溧水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办公室
溧 水 县 司 法 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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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局、市调解办、县委政法委、县委常委邱建、张伟
送: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