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4”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的通知
溧法宣字[2009]12号
关于开展“12·4”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的通知
县各关部门:
定于12月4日在县城弯子口广场举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为确保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时间:2009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
三、参加单位: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劳保局、建设局、人防办、国土局、药监局、市容局、卫生局、计生局、物价局、环保局、总工会。
请各参加宣传的单位自带桌椅和宣传资料。
溧水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